货运险投保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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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: | 广东深圳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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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信息
1、投保信息要求真实有效。填写投保单。投保单是企业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文字依据,也是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接受投保的重要依据。投保人应详实、清楚地填写投保单的各项。
2、保险金额与报关单显示金额一致,需足额投保。一般按照*金额10%加成计算,加成比例不得超过30%;国内水路、陆路货物运输可按*金额或*金额加运费投保。
3、被保险人显示原则以双方签订的贸易合同条款为依据。被保险人栏目要按保险利益的实际有关人称谓的全称填写。因为保险是否有效,同被保险人保险利益直接有关。买方为被保险人则保险责任从货物装上船才开始;反之,卖方为被保险人则保险自保单载明起运地运出时开始。
4、运输工具,如是轮船运输,应写明船名,需转运的也要写明确;如是火车、汽车或航空运输的,仅写明火车、汽车牌号或空运(或航班号)即可。联运的*写明联运方式。
5、货运险投保日期,应在船舶开航或运输工具开行之前。
货物运输保险,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,国内货物运输保险